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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 作者:hjx_221 -- 发布时间:1/8/2006 9:43:00 PM -- [分享]国人常犯的英语错误 国人常犯的英语错误 1) 句号后面不空格: 接触了点“国内英文”,发现有这个通病。问了一个朋友才恍然大悟,因为在打中文时,标点符号后面是不用空格的。但是在太平洋两岸尚未统一之前,劳驾打英文标点时,后面姑且先空一格吧。 2) 喜欢少一点: S.H.E.不是S.H.E 3) 不该多加了个介词: Seek help, not “seek for help(s)”. 我每年都替我们公司做campus recruiting。这个错误是在中国留学生中最普遍的。看到我这张黄面孔,同胞也最喜欢往我的booth 这里递简历,但是半数的简历开头都写着: seeking for a position that offers… 老美是不会往下读第二句的,直接丢进made in China的碎纸机里了。 Seek 后面不要(不应)加for。 因为Seeking = looking for 所以Seeking for = looking for for ) 4) 不该少了个介词: Back to China, 或者 back in China,不是back China (“情回中国”网站的英文名。不过这比我以前看到的那个海军迷的网站叫101th.com闹的笑话要小些。) 5) 不该大写的别大写: 大写往往是代表缩写。加复数时,s不要大写。 DINKs (or DINK’s),别写成DINKS。 PhD,不是PHD。(PHD=Permanent head damage 另外,在网络刚普及的时候,美国有约定的nettiquette (net etiquette,或称网络礼仪),全大写的打字被网民视为大声喧哗(shouting),属无礼行为。当然我理解中文打字的局限,这条不适用于华人。所以“喜欢就捧捧场”别紧张,但是哪天你同洋人用全英文在网上沟通就不能再“BLAH, BLAH, BLAH…”了。 6) 记住了,Let’s NOT forget…, 最好别 let’s DON’T forget: 楼下的那个写Thoughts after V day也别对号入座。 中国人常犯的英语错误2 – 答非所问 今天上班忙,分秒必争,所以这篇是急就章,写的不好多包涵。说到分秒必争,想起听得最多的一句问话: Do you have a minute? 中国人往往会答: Yes, I have. 正确的答案是: Yes, I do. 或者 Yes, I (do) have a minute. 有的中国人会辩护说:可是我说的是英国英文。 不错,传统的英国英文里是可以回答Yes, I have. 但是别忘了传统的英国英文里是不会这么问的。只有在英国人用传统的语法问你Have you a minute? 你才可以回答Yes, I have. 二战之后,美国英文在世界各地全面取代英国英文,成为主流英文,再由于通讯的发达和好莱坞的强势(垃圾)文化,英国年轻的一辈也向美国靠拢了。有人留意过,英国BBC的播音员在1973首次使用了Do you have …的句型,标志这种美式问句第一次进入英国主流社会。 那么是不是这就意味着在美国英文里就不能够答:I have了呢?也不是。如果美国人问你:Have you got a chance to look at it? 你就可以(也应该)回答:Yes, I have. “中国东方航空公司”英文叫什么? 中国人往往会说: China Eastern Airline 正确的答案应该是: China Eastern Airlines 别忘记加复数了!下次出差您留心一下,别说美国航空公司,联合航空公司那些龙头老大,就是再小再小的,小到全公司只有一架飞机,它照样也是 XXX Airlines. 有些单词本身已经是复数了,就别再加个S了。比方说:children这个单词。 各位大师们会说:你也把我们看瘪了,这个词,小学第一堂英文课就学了,知道是复数,不会忘的。 好,那我再拿个小学第二堂英文课学的词来:police 是单数还是复数? 警察说他是个骗子: Police says he is a phony. 正确答案: Police say he is a phony. 这里的 Police 被视为复数。 再来一个,小学第三堂英文课学的单词:public 应该算单数还是复数呢? 群众说他虽然坏,但很帅。 The general public believe he is a hunk. 正确答案: The general public believes he is a hunk. 那这是为什么呢? 但如果你问的是为什么Police 属复数,而Public 属单数,这个问题我还是能凑和着答一下:这就和英文单词里的一个独特的类别叫作集体名词(collective noun)有关。这些词除了警察和群众还包括:society, family, class 等等,表面上看是单数形式,但是实际上代表的是一群人。所以形式和实质产生了矛盾,也就对英文初学者造成很大的困扰。 下面是我在多年教学经验中总结出的几条真理: 1.传统英国英文里,所有集体名词一概视为复数。(甚至包括government 一词。) 2.美式英文里,绝大多数情况下集体名词被视为一个整体,也就是单数 。但Police 一词习惯上为复数,这也是我所知的唯一例外。(注意:例外中还有例外,本文不谈。) 3.美式英文中,极少数情况下,集体名词也可视为复数。 那么什么是“极少数情况”呢?那就是当集体中成员的意见不和,莫衷一是的情况下:当陪审团(jury)一致相信我犯有冒充人民教师罪时,jury 一词被视为单数;但是当陪审团成员意见不一时,甚至有女成员偷偷爱上了我时, 陪审团自然不再是一个整体,jury 一词就可被视为复数。 当然这是极少数情况(我是说集体名词被视为复数,帅得被人爱则属常态),所以奉劝诸位在美国考英文时不要抬杠,看到集体名词(police 除外),乖乖的把它当作单数。 Two million dollars ,两百万美圆,够复(富)了吧。小心有时被视为单数: Two million dollars means nothing to Bill Gates. 而不是: Two million dollars mean nothing to Bill Gates. 在这里两百万被看成一笔钱,所以是单数。 当然这里又涉及到一个微妙的语感问题,所以有时候两分钱倒是可以被看成复数: One penny doesn’t mean anything to me. (这叫富贵不能淫!) Two pennies do (mean a lot to me 这叫人穷志短,所以两分钱就被我看成两个比圆桌面还大的铜板,在这里就是复数。 再来最后一个实例:“美国”应该是单数还是复数呢? 如果有同学说(the) United State 当然是单数,那么他(她)犯的是本文开头提到的忘了加S的错误。 如果有同学说United States 是复数,因为有s,那么他(她)至少英文入门了,但仍需努力。 如果有同学说虽然United States 有s,但是仍应该被视为一个整体,所以是单数,那么老师恭喜您了,您的英文学到家了!(但是历史知识还欠缺一点。) 正确的答案是: United States 是个单数,但也曾经是一个复数。 美国刚建国的时候United States 被视为复数。当时的官方文件提的是:United States are 一群乌合之众,而不是United States is 一群乌合之众。所以, 山坶大叔以前是散沙十三盘。但是后来嘛,新的民族认同慢慢确立了,逐渐的United States就演变成单数了。当然最后也有几个顽固的南方人还想搞“复”辟,把United States 看成是复数。结果当时也有个假老师,叫林肯,看不下去,一吹络腮胡子一瞪眼,就把他们给灭了。从此再没人敢说美国是复数的了。不过有人看不惯林老师那么狂,不就是个单数复数之争吗,何必上火呢。结果有人(单数)把林老师也给灭了。所以有时单数复数的问题还能闹出不少人命来。 |
-- 作者:algorithm -- 发布时间:1/17/2006 5:03:00 PM -- lo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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